根据中共东营市委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东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我局现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(序号39)整改工作,并进入销号程序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月18日至24日。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反馈,联系电话:0546-8328837,邮箱:syzygjdjczdgjk@dy.shandong.cn。
一、反馈问题
东营市海湾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,港口、码头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,部分沿海区域垃圾收集处置不及时,岸线岸滩垃圾堆放问题较为常见,环境脏乱差。抽查发现,垦利区红光渔港和附近红光渔村岸滩遗撒大量废弃渔网、养殖浮球等渔业垃圾,广饶县浩天渔港附近岸滩堆积大量塑料垃圾。
二、整改目标
健全完善海湾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,加强岸滩垃圾管理,确保及时收集处置。
三、整改措施
加大对渔港垃圾清理监管力度,加强宣传教育,保持渔港环境清洁。
四、完成情况
全市6处渔港常态化开展渔港环境清理工作,每季度对全市6处渔港环境进行综合评价打分,督促做好日常环境管护,维护渔港防污治污设施设备,及时收集、转运渔港污染物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已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程序完成,达到销号标准,现予以公示。
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
2026年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