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市海蜇专项捕捞工作圆满收官。此次专项捕捞为我市连续第九年开展,7月15日至8月4日期间,386艘渔船出海作业,共捕捞海蜇5055吨,实现渔业增效、渔民增收。
统筹部署夯实基础 制定实施方案,成立专项领导小组,指导县区推进工作。深入广利、红光渔港调研,征集渔民意见,加大海蜇苗种增殖放流规模。协助科研院所完成资源调查,为科学确定开捕期及捕捞期限提供依据。争取386艘作业渔船指标(为全省最多),推动3艘辅助船参与,减少中间环节,延长作业时间,降低生产成本。 执法监管保障秩序 落实参捕渔船安全检查全覆盖,逐艘核查渔船适航、船员适任及网具合格情况。专项捕捞期间,海上抽调6艘渔政执法船艇开展伴航式执法,提高登临检查频率;陆上对渔船集中停泊点实施昼夜不间断巡查,严查违规出海、非法销售等行为。运用小目标雷达、渔港高清摄像头、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,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,海上巡航730海里,查处违规案件16起。 严守环节落实制度 规范渔民数据报送,要求作业渔船如实记载每网次渔获及转载情况,按时报送县级渔业主管部门。严格专项捕捞系统管理,县级专人负责渔获产量日报、交易登记及数据通报,市级每日调度核查,确保数据准确及时。执行定点上岸制度,做好渔获交易统计,驻港人员现场督察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。 下一步,将强化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管理,加强渔民宣传教育,加大海陆巡查力度,统筹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,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