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报海洋渔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发布日期: 2019-04-29 15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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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

为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,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海洋渔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受理范围

受理东营市范围内的海洋渔业捕捞涉黑、涉恶线索。

1、强占各类水产品交易市场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、聚众滋事,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“渔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
2、利用家族、宗族、宗族势力称霸一方,抢占强占捕捞水域的“渔霸”。

3、采取贿赂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渔业执法的黑恶势力。

4、组织进行电力捕鱼、毒鱼、炸鱼等对渔业资源进行毁灭性捕捞违法行为等黑恶势力。

5、不遵照滩涂规划,在禁止养殖区乱圈乱占进行养殖的行为。

6、在渔港码头欺行霸市,独断专营的行为。

7、使用“三无”渔船、违规网具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。

8、在海洋开发、海上养殖、作业生产等过程中阻挠开发、非法占海、敲诈勒索、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、以暴力争抢渔场的“渔霸”“海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
二、举报方式

市民可采取下列方式,通过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,选择实名或匿名等方式进行。

1、微信公众号:搜索并关注公众号“东营公安”点击“有奖举报”举报。

2、网上电子邮箱举报:hyjshcebgs@dy.shandong.cn

3、电话举报:

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:0546-8331521   0546-8331425  

东营市扫黑办、东营市公安局:  110   0546-7957092       

4、信件举报:

寄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06号东营市海洋渔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,邮编:257091。

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海洋渔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,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、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中发挥重要作用的,按照《东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,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视情分别给予人民币300-300000元相应奖励,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。


特此通告。

 

东营市海洋渔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年4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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